2024年9月1日 星期日

講章:餅杯的舉輕若重(林前十一23-26.五6-13)

 弟兄姐妹平安,


1、今天聚會形式改變是為了深刻的自省(十一23-26


今天要講的,可以說是「執行紀律」的第二集。上次講到在教會或基督教團體當中,要能提升個人和整體靈命,執行紀律和彼此相愛是同等重要,都是靈命成長必備的養分。但真的要執行會遇到困難,大致上有兩個—第一個,是權柄。由誰來執行呢?他或他們有足夠的公信力嗎?第二個,是犯錯情節的大小,哪些情況必須公開,哪些是私下處理就好。


主耶穌或是使徒們談論到,遇到屢勸不聽,堅持不認錯,一再明知故犯的弟兄姐妹,都說到教會必須拿出態度,宣告某某人從我們當中除名。那要怎麼實際去運用「將一個人從教會中除名」呢?各宗派、各教會大多是禁止他們服事,禁止他參與會友事務(投票),而且禁止他們領用餅杯。


餅杯,也就是聖餐,在新教教會中,聖餐和洗禮是唯二的聖禮。因為以宗教改革神學家的理解,聖餐和洗禮是聖經中清楚記載,由主耶穌親自設立的。那麼,當現任的教會領袖,決定某人不可以領餅杯,那或許會遭到大大的質疑:「聖餐是主親自設立的,你們憑什麼決定不讓我領餅杯呢?難道你們比耶穌還大嗎?」


你看,如果回到主耶穌和十二門徒最後晚餐的場景,的確有一位猶大沒有吃主的餅、喝主的杯,可是他是自願離開的。既然,猶大賣主這多大的罪啊,連耶穌都先知道他要賣主,也沒有把他趕走……那,又回到老問題:「你們憑什麼決定不讓我領餅杯呢?」


前幾天我去逛夜市,過馬路的時候燈號剛剛從綠燈轉黃燈,我想反正不趕就停下來,可是旁邊有個小朋友想要衝過去。他沒有衝過去,有人把他拉住了。那個拉住小朋友的大叔很大聲的當場就罵起來,喔,原來是他爸,罵他這樣很危險、你突然衝出去有汽車要右轉的話看不到你就撞下去了……嘩啦嘩啦罵了一陣。


我們會覺得這名父親是在限制小孩的行動,限制他的自由嗎?不會吧,我們應該會覺得,他是在保護他的小孩。沒錯吧?


一樣的道理—憑什麼決定某某人不能領餅杯呢?其實問題要換一下,不是憑什麼,而是為什麼。因為這不是權柄限制一個基督徒的權利,反而是愛自己的家人,保護他在沒有深刻的自我省察之下領了餅杯,干犯主的身主的血,結果遭到神的審判。這是我想要透過經文講明白的。


*****

林前十一23-26每次擘餅聚會我們都讀,但可能不知道,保羅再一次告訴哥林多教會吃主餐的嚴肅性在哪裡。就是說,保羅不是好像開一堂基要真理課,教大家主餐的意義是什麼……他是很嚴肅的在糾正教會的錯誤。


我先講一下哥林多前書,是使徒保羅寫給哥林多教會的信,這封信裡面,他正面的處理他們的錯誤—就是分裂教會。


因為哥林多的這些基督徒,信主之後,領受了很多很豐富的屬靈恩賜,有的很顯著,例如很能講道,因為他,信主、被造就的人很多。例如有人可以醫病,讓他禱告之後身體就復原。例如有人可以像先知那樣預言,指出別人下一步該怎麼走。


到後來誰也不服誰,教會裡面吵得一塌糊塗,每個基督徒都自高自大,說自己是這個教會最重要的一員,其他人…啊,可有可無啦。有的頭腦清楚的,去勸勸那些驕傲的弟兄姐妹,結果怎麼樣呢?這些去勸人的被罵的一文不值,說,欸,為什麼我要聽你的?我可是某某大牧師帶出來的喔!


另一個就說,大牧師帶出來的又怎樣?我之前是使徒帶信主的喔,你那個大牧師有比使徒還要大嗎?反正就是亂得亂七八糟,大家開始分成小團體,把本來應該在基督裡合一的教會,拆成好幾塊。


保羅當時在各地忙宣教事工,聽到哥林多教會正在鬧分裂,他心裡很急,覺得弟兄姐妹意氣之爭,已經不在乎自己是犯大罪,只想爭一口氣。他除了派同工趕快過去處理,也帶著他寫的信。


這分裂教會的罪,也出現在大家守主日,吃主餐的時候。當時他們吃主的晚餐,就是大家一起吃一頓飯,就是愛宴,可是基督徒當中,有的是有錢人,有的是窮人(奴隸,需工作)。奴隸的話,就要到工作結束之後,才能到某個弟兄或姐妹的家裡聚會,通常很晚了。有錢人肚子餓等不及,就先吃起來,也喝酒,結果呢,當窮人要聚會的時候,什麼都沒得吃了,甚至有錢人還喝醉了。


到底能不能先吃?我們可能以為保羅在處理的是這個問題。但其實在社會上就是有階級制度嘛,我是大財主,就不可能和奴隸啦、牧羊人啦、稅吏啊同桌吃飯,免得我的形象地位受損。


可是在教會就不是嘍,現在我們也會這樣講—我們都是罪人。不分貧富貴賤,也不分男女老少,都是同一位主,同領一塊餅—「我們雖多,仍是一個餅,一個身體,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。」(林前十17)


哥林多人把社會上的階級制度帶進教會,分你是哪一派、我是哪一派;也帶進主日聚會,分你是窮人、我是有錢人。隱隱約約透露出,耶穌救我比較有價值,救你,嗯,還好。他們任憑自私的心態蔓延開來,甚至大過在基督裡的合一。


這是什麼呢?這是犯罪。也是今天講道最重要,要跟大家說明的:「什麼是罪?」特別是,基督徒還明知故犯的罪。因為這就是保羅刻意挑出來,要跟他的弟兄姐妹說明,而且要他們立刻認罪悔改的。


一再說到,聖經沒有針對各種情況的細節說明,但是神給我們原則,還有禱告的權柄。很多決定都是戰戰兢兢的,等候聖靈的感動。沒錯,如果我們要百分之一百按照聖經去做,這段經文保羅要哥林多人省察的罪,是放縱私慾,分黨結派,破壞合一。


那麼,我們常在擘餅前引用經文,請大家自我省察,對不對?如果不是基督徒的不要領餅杯,因為基督不是你的主,吃餅喝杯對你來說沒有意義。如果是基督徒,但正在被罪纏累,那也不該吃餅喝杯,因為你等於藐視你已經得到的饒恕和自由。


可是,我雖然正在被罪纏累,但不是破壞合一的罪,那就安心的領餅杯,是這樣嗎?其實不是,保羅常常一開始針對某一項罪行表達他的想法,繼續論述下去,他會將其他罪行並列,告訴弟兄姐妹那些是一樣嚴重的。


所以,當我們擘餅前自我省察,需要考慮到各種的罪。今天我們主日崇拜將程序調動了一下,先將消息報告和代禱,還有奉獻感恩放在講道前面,然後接著講道和擘餅一氣呵成,為的就是讓弟兄姐妹這次擘餅,花多一點時間思考讀到的經文,還有省察自己的罪。


那我想,先來說明,我們常常說的罪是什麼。


什麼是罪呢?罪原來的意思是「未達準心」。好像丟飛鏢,是吧,神定的標準是正中紅心,但我總是偏差。偏得不管多少都是罪,罪無論大小,只有死才能償還。因為沒有人能達到神的標準,所以說,人人都有罪。


罪啊,根源是不相信神。當神對亞當和夏娃說,這棵樹上的水果不能吃,這意思是什麼?這是神所定的善惡。可是人不相信神的判斷,人想要自己決定什麼可以什麼不可以,就相信了蛇,吃了不能吃的水果,這就犯罪了。


我知道最近喜樂小組,聚會在讀羅馬書,可能已經對罪是什麼有過深刻的討論了。羅馬書提到罪就由一人進了世界,也就是墮落了,那罪性就世世代代傳給人的後裔,給我們一種不能不去作惡的力量。哇,不知道大家是不是很少聽到這「罪」的定義,有點駭人聽聞齁~因為我們與生俱來的罪性,給了我們什麼呢?不能不去作惡的力量!


換句話說,身為人,我們不用太花什麼力氣就可以犯罪。甚至我們不是真的把一項罪惡「做」出來,主耶穌說在神眼中,內心不潔已經犯罪了(登山寶訓)。例如說,我看那個人比我還受別人歡迎,就嫉妒他。雖然我沒實際上傷害他,但我已經犯罪了。


這裡跳出來先講一下。一個罪人願意公開受洗,承認自己是基督徒,而且承諾要委身在教會裡,不是靠著感覺—我覺得是時候了。應該是說,我相信了,相信我是罪人,需要耶穌的拯救。接受洗禮是很重要的話,那我就相信主說的,而不是相信—沒受洗沒關係,只要我心裡有信就好。


慕道友都知道這些啦,但差臨門一腳,就像亞當夏娃相信蛇,不相信神,想自己做判斷一樣。其實還不能受洗,就是還不相信神。不信啊,這種不由自主就順從私慾,做出與神意願相反的決定,聖經中講說這是被罪綑綁。所以有人說,罪啊(P),追根究底,那是「自我中心」。



2、大衛不親手殺害掃羅看我們得的是何種自由(貪婪)


我們已經介紹了罪,接著應該講講什麼是自由。這會讓我們更認識罪,也更認識主耶穌賜給我們的,到底是怎樣的恩典。我想不用再強調了吧?救恩,不是給我們一張進天堂的門票,否則我想有很多所謂的基督徒,最後進不了天堂之門會非常錯愕。說不定還跟把守大門的天使大吵,為什麼不讓我進去?我不是受洗了嗎?


有沒有受洗當然是個指標……但問題是主人不認識你,當然不讓你進去啊。


救恩,是讓我們脫離罪惡綑綁,從自我中心的桎梏中釋放出來,活出神在我們身上的心意和計畫。就是說,自由的活出自己,而這個自己,是神創造我們的本來面貌。


不過我們現在的面貌,已經被罪扭曲的不成人形了。前幾天我去探訪高文宗傳道,因為聽他兒子說這坐骨神經痛時好時壞,心情偶爾就蠻沮喪的。我們聊啊聊,我跟他說他父親的追思禮拜,他邀請來最後祝禱的晨曦會的牧師,是我華神的學長。很久沒見了。我們順勢聊到他在戒毒村的服事。


文宗哥就說,他認識一位在戒毒村服事的弟兄,膝蓋每到下雨就酸痛,平時行動也不方便,因為那邊已經沒有骨頭了。原來,那弟兄年輕時候吸毒,那毒啊已經在侵襲骨頭了。就很痛啊,可是毒吸下去什麼都不痛,輕飄飄的,他就愈吸愈多,最後膝蓋的骨頭被毒吃掉了一塊。還好,信主之後,主賜給他不去吸毒的自由,漸漸的他個性也改,現在愈來愈恢復神創造的本來面貌。


我再講另一個例子,來說明活出自己的自由。撒母耳記中記載,年輕時的大衛為了逃避掃羅王的追殺,到處躲到處藏。有一次掃羅聽到大衛在隱基底(撒上二十四1),立刻挑選了三千名精兵,大隊人馬要獵捕大衛。


掃羅率隊到了一個山洞旁,他進去山洞要蹲個廁所。就那麼巧,大衛和他的隨眾就在山洞深處。旁邊的人就跟大衛說:「這是個殺掉你的威脅的好機會!你看,隱基底有那麼多山洞,掃羅偏偏就進來我們躲的這個。這難道不是耶和華的旨意嗎?」


大衛還是青年的時候,就被撒母耳膏為君王。現在他已經是以色列堂堂的大將軍,戰技精良,打下的勝仗很多,真的是天生的領袖。如果大衛再早一點坐上大位,這是國家之福,是百姓之福……這應該不只許多以色列人這樣想,說不定連大衛自己也這樣想。


尤其他親眼見過好多次掃羅時不時被惡魔纏上的情景,一國之君突然會像瘋了一樣,失去理智,那要怎麼治國呢?如果在戰場上發瘋,後果不堪設想。所以,看來天時地利人和,更為了公眾利益的最大化,現在殺了掃羅是勢在必行。


但是大衛始終有一層顧慮,就是親手殺掉神的受膏者,這真的恰當嗎?掃羅的確犯罪悖逆,已經被神給棄絕了,而且眼前就有個一勞永逸的機會,只要他下手殺掉,他也不用再躲躲藏藏了。可是,他真的就是,神授命要除掉現任受膏者的殺手嗎?


就帶著複雜的情緒,大衛是悄悄的,趁著掃羅蹲廁所的時候來到他身後—掃羅果然一無所知—可是最後大衛還是不願意下手,他只是割下掃羅外袍的一角而已(就算是這樣他也很後悔了)。


他退回到山洞深處,不讓他的隨眾有任何暗殺行動。他說:「這不對,我的上司是神的受膏者,我不可以下手殺他。」


這個故事我們才讀過,最近每日讀經的進度就是撒母耳記。不知道大家是怎麼解讀大衛的不殺呢?


其實大衛要殺掃羅,有好幾個合理的理由,對吧?我們剛剛有舉了好幾個了,而且他如果真的下手,哇,我想他的同伴一定瘋狂慶祝。可是,讓大衛不那樣做的原因就只有一個,就是他不願意犯罪。


大衛被神稱為合神心意的人,為什麼呢?我們可以在經文裡面看見蛛絲螞跡。大衛完全知道自己的權利,也看見神為他安排除掉仇敵的機會,可是,他也完全掌握了不犯罪的自由。


來提供一個反面的例子。掃羅聽到有人跟他報訊,說大衛在基伊拉,他很興奮的說:「神將他交在我手裡了。」這真的是神的旨意嗎?還是掃羅心中的罪在發動呢?


大衛靠著神的話,脫離自我中心,不是只為自己的前途打算,他更想活出自由的自己。那大衛在這個事件中,就我來看,他制伏了心中的那頭怪獸—對,當然是罪,這頭怪獸名字為:貪婪。



3、保羅要教會去除的是明知故犯的罪惡(五9-13


明知故犯的基督徒,像是掃羅王,顯然走回被罪綑綁的老路,他們誤用了基督所賜的自由—他們以為的自由,是自由的犯罪,而不是自由的不犯罪。他們拒絕其他基督徒的規勸,仍然偏行己路。他們以行動表明他們不屑於基督的死……不對,更精確的講,他們想要掌控一切,他們想要,主耶穌按他們方便的時候再死。


就是說,他們想犯罪就犯罪,去勸他們,不要再犯罪,他們會說:「你不要亂講,我已得赦免,你這個法利賽人!」


那麼我們來看看林前五章,保羅怎麼講哥林多教會包容一名犯淫亂的弟兄的。當時教會有一名弟兄娶了繼母—現在台灣的法律是不允許的,被認定為近親結婚—可是不只是現在不行,那時候的哥林多也是違法的。也就是說,教會對這位弟兄沒有什麼處置,還是讓他一起聚會、擘餅,


從經文上面看,保羅更之前已經寫過一封信(五9),要求教會不能再無限度的包容下去。這「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」,相交是什麼呢?原來的意思是「混合」。


五1-8保羅用了一個比喻,就好像揉麵團要烤餅,餅要鬆軟好吃,得要加酵母讓麵團發起來。當時沒有速發酵母粉,而是老麵,揉新麵的時候把老麵加進去,到最後,就是一整團麵團。


一樣,當教會對明知故犯的基督徒無動於衷,教會外的人會怎麼看呢?他們會說,教會好有愛,可以包容不管是法律還是道德都不允許的人嗎?不會的,他們會說,這教會沒有是非,喔~原來教會是這個樣子。


我想,有件事不用多說,大家都知道,教會的使命是將福音傳到地極。沒錯,教會對外面那些犯罪的人沒有管轄權,那是神的主權(五13),或者說,是神所賦權的政府在管轄。我們管不到他們,卻有責任要贏得他們!


就是把福音傳給他們,參與在基督和邪惡的爭戰裡面,將失喪的人們帶出來,回到神的家。如果來到教會,發現教會居然「自由的犯罪」,褻瀆神的名(因為你傳福音給他的時候說我們是罪人,需要耶穌的赦免,結果……),那好不容易被帶來認識主的人,只會覺得自己被騙了。教會也沒有平安,那世界何處有平安呢?


如果教會不正視罪的破壞力和嚴重性,我們不可能為主贏得任何受苦的靈魂的!慕道友或社區居民,不會就這樣覺得:「教會有愛,我要進來。」反而會覺得教會好汙穢骯髒,我根本不想進來!


有一位弟兄,是一位好爸爸,孩子還小就帶他參加教會的兒童主日學、青年團契、各種營會,想潛移默化讓小孩認識耶穌。可是小孩始終不要受洗。這位爸爸也都沒問過原因,只是告訴自己:唉,可能神的時間還沒到。


這位好爸爸終於變成老爸,小孩也都出社會工作了,其實,這個年輕人高中的時候就不來教會了。終於有天老爸親口問了孩子,為什麼不願意受洗?這年輕人很認真的回答—我看到太多講話、做事、品格都不OK的基督徒,這些連在學校,在公司都不OK的人,在教會居然是長老、牧師,輔導。我真的不變成這個樣子。


也許你會說,以林前五章為例太極端了,一方面我們不娶繼母,二方面我們沒犯淫亂。這不適合我們目前的處境。(P)其實保羅常常一開始針對某一項罪行表達他的想法,繼續論述下去,他會將其他罪行並列,告訴弟兄姐妹那些是一樣嚴重的。


「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,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、或貪婪的、或拜偶像的、或辱罵的、或醉酒的、或勒索的,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,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。」(五11)


「若有稱為弟兄」,弟兄泛指基督徒。主耶穌說過,所有向他委身的人,就是聽了他的話又去行的人,就是他的「弟兄、姐妹和母親」了。我們可能用個比較神學的語言吧,基督徒是「有份於基督,身上有得救印記,委身在基督的身體也就是教會」的人。


他卻輕視赦罪,濫用自由,明知道不可「行淫亂的、或貪婪的、或拜偶像的、或辱罵的、或醉酒的、或勒索的」,他還是有千百個理由犯罪。使徒清楚的說,「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,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。」


保羅提到的這幾個罪行,不是說只要不犯這些就不是犯罪,我想,保羅將它們寫出來,可能是哥林多教會目前最多人犯的罪行。也就是,他絲毫不拐彎抹角的點出他們的問題。也有可能,對他們來說,貪婪、拜偶像、辱罵、醉酒的、勒索的,他們很清楚這都是犯罪,保羅寫出來是告訴他們,行淫亂的跟這些你們公認的罪惡是同等的嚴重的。


舉2個來說。「辱罵的」,講的是利用言語對他人施以暴力的人。這類人佔了哥林多教會的多數,是這封書信保羅花最多筆墨在處理的對象,至少有三章。前面講到裡面誰也不服誰,爭吵不斷,教會分裂。


貪婪,為了滿足極度膨脹的自我,用不正當—甚至是兇惡的手段取得不屬於自己的。我認為大衛之所以不殺掃羅,就是他制伏這貪婪的罪。


「與他相交」,是「與他混合」的意思。不可與他混合,是教會必須將慣常明知故犯的人除名的意思。我曾讀過一句話:「世界再如何敗壞,都不能毀掉到教會。除非敗壞是從內部產生,這才會瓦解教會。」例如這「辱罵的」,箴二十六21:「好爭競的人煽惑爭端,就如餘火加炭,火上加柴一樣。」,如果教會一再容忍這樣的人混合在其中,終有一天那毀滅性的野火會一發不可收拾。


腓二15:「使你們無可指摘,誠實無偽,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。你們顯在這世代中,好像明光照耀。」弟兄姐妹,教會是這世界的光;是光,而不是刻意去做光。主耶穌饒恕了我們,為我們的罪被殺獻祭,傾倒他所有的血洗淨我們的不義,恢復神原來創造我們的樣子,讓我們得自由—不犯罪的自由。


我們的自由,應該要讓教會外的人羨慕,甚至是嫉妒的。但是真實的情況是,我們自以為的自由讓教會外的人感到非常疑惑,瓦解了教會裡的平安,造成分裂,更是讓主耶穌氣得要把我們吐掉了。



4、藐視已得的自由招致審判(五6-8;十一27-32


回到關於餅杯的討論。保羅要哥林多人在領餅杯以前省察自己,因為一個基督徒正被罪纏累,領餅杯不只沒有意義,還是藐視已經得到的赦免和自由。保羅清楚的說,(P)當時教會中有些突然死亡和生重病的,就是這樣,不尊重主所設立的晚餐。


所以我一開始提出的問題:「憑什麼決定某某人不能領餅杯呢」其實,這不是濫用權柄,去限制一個基督徒的權利,反而是愛自己的家人,保護他在沒有深刻ㄇ自我省察之下領了餅杯,干犯主的身主的血,結果遭到神的擊打。


保羅說,(P)「我們受審的時候,乃是被主懲治,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。」(十一32)今生我們受到的管教,每一個都是主要我們回轉走正路,免得在最後審判的時候,我們再沒有後悔的機會了。


可是就算是這樣,我們也不可以僥倖,輕忽領餅杯之前的自我省察。因為,我們都知道的,持續固執得不願意認罪悔改,主會任憑我們心硬,徹底棄絕我們。


(請執事會報告紀律的決議)(走下台)


5、上前領餅杯


(上台)基督徒要先自我省察,向神認罪,才能再吃餅和杯;那我們必須進一步了解什麼是罪,這是我剛剛帶大家花很多時間要了解的。


而且將不同的罪一一命名,這樣我們才知道該認什麼罪(請參考週報)。


行淫亂的、或貪婪的、或拜偶像的、或辱罵的、或醉酒的、或勒索的

裝滿了各樣不義、邪惡、惡毒;滿心是嫉妒、凶殺、詭詐、毒恨;讒毀的、背後說人的、怨恨神的、狂傲的、自誇的、捏造惡事的、違背父母的、無知的、背約的、無親情的、不憐憫人的。


我列出一些在保羅書信當中有提到的罪—這不可能涵蓋到全部,不過大家可以思想剛剛講的—罪是自我中心作祟,根源是不相信神。嗯,還是舉個例,我有個壞習慣,當別人提出和我想法相反的意見,我通常會很生氣。生悶氣。為什麼呢?我覺得他是在罵我,在羞辱我。


其實這狀況大部分對方是就事論事,不是在批評我。但我會心中辱罵對方。可能有些人會說,只要我練習換個角度去想,習慣了以後,我也更能就事論事了。不過,這是自我中心作祟,是犯罪(登山寶訓,內心不潔)。我需要在禱告中,向神認罪。


潘霍華—我想大家或多或少都聽過這位神學家、牧師—他在認罪上面,傾向找一位靈命成熟的弟兄(弟兄找弟兄、姐妹找姐妹)認罪,並且由那位弟兄宣告赦免。其實赦罪的是主,不是人,人是宣告主的應許(話)。


可以參考約壹一9:「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」


為什麼潘霍華向一個弟兄認罪呢?他認為,人心詭詐,常常我們向神認罪禱告,聽的人是自己,宣赦的也是自己。我在認罪的時候洋洋自得,自認做了件敬虔的事我好棒。可是向一個真人認罪就不是喔,我會感到羞辱、不安,驕傲的老我被摧毀,新我才會被建立。


所以弟兄姐妹,待會進入自我省察的時候,你發現聖靈正指出你的錯來,然後你向祂認了卻沒有平安,我建議你先不領餅杯。等到聚會結束,現場分小組討論的時候,你可以和一位弟兄或姐妹認罪,由他為你代禱,宣告神的應許。


特別是若有人是婚姻以外的性關係,或是你正和某人同居,其實你不說也沒人知道。可是神知道。你不要輕忽這個罪,因為這是玷污自己的身體—你的身體是聖靈的殿。我建議你先不領餅杯,等到聚會結束請來找我談,我們需要先走過一個恢復的過程。


週報上列出的罪,幾乎都跟人際關係中的傷害有關。待會在自我省察時候,如果你想起了得罪了誰,需要去道歉,我建議你不要領餅杯。等到聚會結束,先去道歉和對方和好以後,下次教會再擘餅,你就能平平安安的領用。


正在接受紀律執行的會友,我建議你不要領餅杯,要等到你重新被教會接納之後,才能再領。不過呢,你有權利不服執事會的判斷,也就是說你可以不接受。那我在此就奉主耶穌基督的名,按著祂呼召我做一位牧者的權責,宣告:「若有人不接受紀律,執意要領祢的餅祢的杯,我將他交給主祢自己判斷,任由撒但去控告他。教會不再做他的保護。阿們。」


接著請眾弟兄姐妹參考帖後三15:「但不要以他為仇人,要勸他如弟兄。」保羅講到紀律的最終目的是挽回,一個跌倒的弟兄或姐妹,都是基督的人。在自我省察的時候,務必為跌倒的弟兄或姐妹祝福,如果我們心裡冷漠,甚至是怨恨,那我也建議你不要領餅杯,先好好的認罪。


還沒受洗,歸入主名、委身在一個教會裡的人,不適合領餅杯,請你在座位上安靜等候。


收投影幕,拉開紅布幕,下台

請司琴姐妹彈奏2首詩歌

心中有平安的請走上來到聖餐桌前領餅杯(先右手邊,再左手邊),領了以後,請回座等大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