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二十三33-34
33
到了一個地方,名叫「髑髏地」,就在那裡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,又釘了兩個犯人:一個在左邊,一個在右邊。 34 當下耶穌說:「父啊!赦免他們;因為他們所做的,他們不曉得。」兵丁就拈鬮分他的衣服。
從這次團契開始之後的六次團契,總共七次的時間,我們要來看「十架七言」,十架七言是主耶穌釘在十字架上,直到斷氣之前總共說的七句話。這七句話是把四本福音書裡,有關耶穌釘十架的記載呢,一起整理出來。因為四本福音書--馬太、馬可、路加、約翰,裡面的內容都不盡相同,當我們想要完整的認識耶穌的生平,就必須四本福音書都讀。只讀一本是不夠的。
33節的「髑髏地」,就是耶穌釘十字架的地方呢,考古學家發現那本來就是那個時代的刑場,在耶路撒冷城外的一個小山丘上面。如果遠遠的往山丘看去,山丘的形狀好像一顆骷髏頭。所以才這樣命名。你看33節那句:「就在那裡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」,輕描淡寫的將這件事交代完。電影或電視劇通常都會很詳細的把釘十字架的流程交代得很清楚,可是這些福音書裡並沒有提到這些。原因應該是對那個時代的人而言,釘十字架是不陌生的死刑,所以也就不用多花筆墨了。但是對現代的我們來說,就是十分陌生的了。去年電影「上帝之子」上映時,我的一名天主教的朋友去看了,後來他告訴我,當他看到主耶穌受刑、釘十字架這一段,哭得唏哩嘩啦。為什麼呢?他覺得耶穌釘十字架原來是那麼的痛苦,當聖經裡的情節變成畫面以後,對於一名只從聖經了解耶穌生與死的信徒來說,是這麼的具有震撼力!這是多麼可怕的死刑啊!
然而更重要的是,我們願不願意更進一步去想,這本該是我要承受的刑罰,上帝派遣祂的獨生子耶穌來世上,為我承受了、為我死了,究竟是為什麼呢?這是老生常談的問題;可是,另一方面,這也居然是我們為什麼能得救的答案。
說回到今天的查經進度。就在釘十字架這件事情完成以後,耶穌說了一句話。我必須把這個流程講一下(附)。所以你知道了,在那種疼痛的情形下,主耶穌的第一句話卻說:「父啊,赦免他們。」不是幹譙他們,也不是叫:「好痛啊!」原因是將祂釘在十架上的羅馬士兵無知啊!什麼情形叫做無知?就是為著你的罪背負十字架的救主,活生生的在你面前,你卻完全忽視於他、漠視這一切。可是主耶穌自己選擇了這一個苦杯,祂那無比的愛推動祂向阿爸父禱告:「父啊!赦免他們。」
往往我們再跟另一名不認識的基督徒接觸,第一個問題會是:「你在哪個教會聚會?」第二個可能就是:「你什麼時候得救的?」關於第二個,當然我記得是在幾年幾月幾日受洗的,但是「得救的確定日期」卻講不出來。說真的,我自己也無法確定是受洗前的一個月,我將身上的護身符丟掉的那一天算起,還是受洗當天,還是領受聖靈的時候。你知道,主耶穌為了全人類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包括你我?嗯,我想你知道。所以那釘耶穌在十架上的羅馬士兵是操作者,難道我們不也是釘耶穌在十架上的始作俑者嗎?既然主耶穌在當時就為那士兵向天父禱告,求天父赦免,那你不覺得,主耶穌也在我們還不認識祂以前,一直為我們禱告嗎?我倒是很確定這一點。
我想,什麼時候獲得救恩可能不是太重要,當然有時候客套話、場面話是免不了,下次再碰到這樣的問題,我是不至於回答對方:「我不知道耶,但我相當確定主耶穌一直在為我禱告。」這麼高深莫測的話。反正,重要的是,我已經喜樂的領受了,
附:釘上十字架不會很快斷氣,受刑人快則兩天、慢則七天會死亡。全身衣服要剝光,然後被釘在兩根木頭之上。釘子不是穿過手掌心,因為手掌無法承受全身的重量;釘子是穿過手腕,腕關節那裡有一個洞,從此處釘進去才能承受全身的重量。腳也是一樣;釘子不是穿過腳掌,而是穿過腳踝。所以,是從手腕和腳踝把人釘在木頭上,全身赤裸的掛在上面(當眾受到羞辱),不能吃喝。
釘在十字架上的死囚由於背部緊貼十字架,無法令肺部有充足擴張的空間納入新鮮空氣,故呼吸時需依靠雙腿撐起全身,令背部稍微離開十字架,但因為腳踝上釘上了釘子,雙腳撐起全身時會產生劇痛,如果放下身體又無法呼吸。就這樣不斷撐起放下,終於身體虛弱,腳無法再撐起身體的重量,最後窒息而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