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七24
我真是苦啊!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?
羅八17-18、28
17
既是兒女,便是後嗣,就是神的後嗣,和基督同作後嗣。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,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。
18
我想,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。
28
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,叫愛 神的人得益處,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。
(先解羅八17-18)
一.歷史文化分析
1.後嗣,17節:
(巴克萊)
羅馬因為父權制度的關係,使過繼一事,更加嚴重困難。這是因為父親對全家有權柄,他有絕對處理管理一切之權。在早期,父親在事實上,有生殺之權。在羅馬,一個兒子永遠的在父權之下,沒有自主。不管兒子的年齡多大,他總是在父權之下。他為父親所有,並在父親管理之下。很明顯的,一個人從一個家庭,由過繼轉入另一家庭,是一件非常困難嚴重的事。這是從一個父權轉於另一個父權。
過繼有兩個步驟。第一個稱為交付手續(mancipatio),以銅及秤象徵出賣,共計三次。前二次象徵出賣,又復購買回來。第三次不再購回,表明已與父權斷絕。接著舉行一種禮儀,稱為擁有手續(Vindicatio)。於是過繼的父親(新的父親)往政府長官──一個羅馬的官吏那裡,辦理法律轉移手續,接受在其父權之下。這樣,才完成了過繼的手續。
過繼之後—
(一)那被過繼的人喪失了以前家裡的一切權益,接受了新家的合法兒子的一切權益。在法律上他得到了一個新的父親。(二)接著他成為他新父親的產業繼承人。即使其父親以後生了兒子,他的繼承權並不受到影響。他和他們同享繼承權。(三)在法律上,以前生活上的一切都取消了。譬如說,以前所欠的債都一筆勾消了。他成為新人,進入了新的人生,與過去一切完全沒有關係。(四)在法律前,他絕對地為他新父親的兒子。
……過繼的禮儀在七位見證人面前舉行。現在,如果過繼的父親死了,對於過繼的兒子在繼承權上有甚麼爭執,七人中的一位或多位出來宣誓說這過繼是實在的。這樣,這過繼的子的繼承權獲得了保證,他就可承受遺產。所以,保羅這樣說,其意思就是聖靈祂自己見證我們已經過繼在上帝的家中作後嗣了。
二.文學文法分析
1.如果…一同受苦,…一同得榮耀,17節:搭配上半句,可知雖每個信徒一生的光景不同,然而既同為天父的後嗣,繼承了兒子的身分,就很自然地也繼承了為得榮耀的苦難。如同背十字架、釘十字架的主耶穌。
(信望愛)(有關「如果」)
直譯為:理所當然
(加爾文)(這是將「如果」解釋為「理所當然」)
這句話有許多不同的解釋,但我認為最恰當的解釋如下:……基督先走上十字架然後才得了基業,我們也當與祂走同一條道路。
2.將來的榮耀,18節:分為兩部分。一是基督復活後被接升天,重返祂的榮耀,現在我們藉著領受聖靈,來預見這種榮耀(17-18節);二是與基督同住在新天新地。
(相關的經文)
腓二8-9:……既有人的樣子,就自己卑微,存心順服,以至於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。所以,神將他升為至高,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……
約十七1-10:耶穌說了這話,就舉目望天,說:「父啊,時候到了,願你榮耀你的兒子,使兒子也榮耀你;正如你曾賜給他權柄管理凡有血氣的,叫他將永生賜給你所賜給他的人。認識你─獨一的真 神,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,這就是永生。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,你所託付我的事,我已成全了。父啊,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,就是未有世界以先,我同你所有的榮耀。「你從世上賜給我的人,我已將你的名顯明與他們。他們本是你的,你將他們賜給我,他們也遵守了你的道。如今他們知道,凡你所賜給我的,都是從你那裡來的;因為你所賜給我的道,我已經賜給他們,他們也領受了,又確實知道,我是從你出來的,並且信你差了我來。我為他們祈求,不為世人祈求,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,因他們本是你的。凡是我的,都是你的;你的也是我的,並且我因他們得了榮耀。(這段讀起來,似在說明得榮耀其實在於「恢復原有的身分」)
路二十四26:基督這樣受害,又進入他的榮耀,豈不是應當的嗎?(以馬忤斯事件)
提前三16(現中):大家都宣認,我們信仰的奧祕是多麼的高深:
他以人的形體顯現,
由聖靈證明為義,
被天使們看見。
他被萬邦傳揚,
被世人信仰,
被接到天上。(詩歌體,可知使徒相信主耶穌已被接到天上)
但七13-14:我在夜間的異象中觀看,見有一位像人子的,駕著天雲而來,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,得了權柄、榮耀、國度,使各方、各國、各族的人都事奉他。他的權柄是永遠的,不能廢去;他的國必不敗壞。
來二6-10:但有人在經上某處證明說:人算甚麼,你竟顧念他?世人算甚麼,你竟眷顧他?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(或譯:你叫他暫時比天使小),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,並將你手所造的都派他管理,叫萬物都服在他的腳下。既叫萬物都服他,就沒有剩下一樣不服他的。只是如今我們還不見萬物都服他。惟獨見那成為比天使小一點的耶穌(或譯:惟獨見耶穌暫時比天使小);因為受死的苦,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,叫他因著 神的恩,為人人嘗了死味。原來那為萬物所屬、為萬物所本的,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,使救他們的元帥,因受苦難得以完全,本是合宜的。
啟五12:大聲說:曾被殺的羔羊是配得權柄、豐富、智慧、能力、尊貴、榮耀、頌讚的。
啟二十一1、10-11、22-26:我又看見一個新天新地;因為先前的天地已經過去了,海也不再有了。
……我被聖靈感動,天使就帶我到一座高大的山,將那由 神那裡、從天而降的聖城耶路撒冷指示我。城中有 神的榮耀;城的光輝如同極貴的寶石,好像碧玉,明如水晶。
……我未見城內有殿,因主 神─全能者和羔羊為城的殿。那城內又不用日月光照;因有 神的榮耀光照,又有羔羊為城的燈。列國要在城的光裡行走;地上的君王必將自己的榮耀歸與那城。城門白晝總不關閉,在那裡原沒有黑夜。人必將列國的榮耀、尊貴歸與那城。
腓三21: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,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,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。
猶24-25:那能保守你們不失腳、叫你們無瑕無疵、歡歡喜喜站在他榮耀之前的我們的救主─獨一的 神,願榮耀、威嚴、能力、權柄,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歸與他,從萬古以前並現今,直到永永遠遠。阿們!
3.受苦、苦楚,17-18節:此處的「苦」是何「苦」?於新約教會可能都屬三種:一是與羅馬帝國法律不合,被逼迫之苦(希伯來書);二,與社會風氣不合,受嘲笑之苦(彼前四3-5);三,神的律與罪的律交戰之苦(羅七)因福音受苦,據使徒的說法,住在裡面的聖靈將會提供得見基督榮耀的回饋。(這裡的挑戰是,當聽眾是青少年,該怎麼淺顯、有趣的方式讓他們了解,什麼是受苦和榮耀?尤其聖靈在其中扮演極重的角色。)
4.我們曉得,28節:搭配27節的「鑒察人心的,曉得聖靈的意思,因為聖靈照著 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。
」可推理出28節的「曉得」不可忽略聖靈於其中的角色。在靈裡曉得、聖靈使我們曉得。而且是「有了一些過程,使我有憑有據的相信這是真的」之意。
(巴克萊)
「我們曉得」表達了在信心裡的知識。
5.萬事,28節:in
all things(NIV)。上帝在萬事上都和他們同工(呂譯),根據此譯,更可容易看出這裡的萬事是「聖靈參與在其中的萬事」。
(黃迦勒)(也帶出基督徒的生命沒有偶然的論點)
『萬』,在希臘文裏的意思是一切所有的。
『萬』,在希臘文裏的意思是一切所有的。
6.互相效力,28節:必須回到26節「況且,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;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,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。
」且參考林前二9:「如經上所記:神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,耳朵未曾聽見,人心也未曾想到的。
」而看出,聖靈使萬事互相效力的,是幫助我們成為神要我們成為的樣子。聖靈看到我實際的需要,祂本來是神,所以祂為我這個真實的需要禱告(而非我自己想要的),這才是互相效力的用意。
7.愛神的人……按他旨意被召的人,28節:經文本身已定義了什麼是「愛神的人」。「旨意」也可翻作「計畫」。
(丁道爾)
指「有效的呼召」,即「神的靈所作的工,使我們認識自己的罪與悲慘的狀況,開啟我們的心竅認識基督。
(加爾文)
保羅在此告訴我們,他所提到的敬拜神的人,乃是先蒙神所揀選的。保羅在此又特別注意到次序,我們應當知道,聖徒們之所以能夠獲得神的救恩,是因為神首先白白地接納他們為兒女。
……這裡的呼召也是指與一般世人的人生相反的方向。
8.益處,28節:應可與「得榮耀」同等視之。不是得樂透、中名牌這類的,不過遇到了還是感謝神。
三.主題與論述
17-18節:作者保羅勸勉羅馬教會的弟兄姊妹,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 。因為..
17-18節:作者保羅勸勉羅馬教會的弟兄姊妹,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 。因為..
-->既是(神的)兒女,便是後嗣,就是神的後嗣,和基督同作後嗣。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,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。
28
節:作者保羅說明,萬事都互相效力,叫愛神的人得益處,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,這個真理是..
-->我們曉得的。
四.經文中心思想
17-18節:作者保羅勸勉羅馬教會的弟兄姊妹,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 。因為既是(神的)兒女,便是後嗣,就是神的後嗣,和基督同作後嗣。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,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。
17-18節:作者保羅勸勉羅馬教會的弟兄姊妹,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 。因為既是(神的)兒女,便是後嗣,就是神的後嗣,和基督同作後嗣。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,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。
28
節:作者保羅說明,萬事都互相效力,叫愛神的人得益處,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,這個真理是我們曉得的。
五.神學中心思想
五.神學中心思想
(羅馬書從開頭到第八章有一個連貫的觀點是,領受聖靈是繼承了神兒女的身分,既然如此,我們也繼承了耶穌基督的苦楚。聖靈往往引被召的人往跟這個世界相反的地方去。而在受苦中,能否看出這一點,並保有榮耀的盼望的基督徒,也是另一個角度證明自己是愛神的人。)
六.應用
(求聖靈仍是最大的前提)
(求聖靈仍是最大的前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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