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經文大綱】
1-6節:對於婚外情簡潔有力的警語
7-14節:針對上述警告的進一步論述
15-23節:強調婚姻的美好及專一的重要
本章整章是警告婚外情必定會有嚴重的後果。在舊約聖經的語境中,婚姻之外的性行為不可能被鼓勵。其實在21-23節也講到,當人(此章特別講的是已婚的男人)有婚外情,就如同他自己在神所建立的道路上另闢蹊徑,故意走的彎曲;不僅是「耶和華所愛的,祂必責備」(三12),更是神必會將祂的路修好—
人自己想走得歪七扭八,硬是被神抓回來走好,那會不會舒服?
應該是很不好受吧!
這裡得先岔出去看。希伯來的智慧傳統很看重人是有能力去判斷對錯,並且可以選擇對的路的-因為這就是智慧,她可以被找到,也能逐步累積。西方神學,尤以奧古斯丁的神學為基礎,看人,較以法律的角度來看,即人是有罪的,而人那被罪污的自由意志,無法自由地做出討神喜悅的決定。所以,人不應該太對自己有信心。
華人教會受西方神學的影響很深,慢慢的形成,人面對惡事引誘這方面的無能為力,所以得待在教會裡,得高度順服屬靈長輩的要求,保守行事,較不容易犯錯。
希伯來智慧較不這麼看人,而認為在神所創造的美好世界裡,可以享有做決定的自由。
那麼,說回到本章,面對強烈的情慾誘惑,人是絕對可以按著理性的力量去對抗,最後拒絕犯罪。所以有些研究舊約的學者(如Walter Brueggemann)認為,神其實對人能行正路的信心,比人對自己、對別人的信心還要大。
某個層面來看奧古斯丁神學與希伯來智慧傳統中間,其實都同樣強調「敬畏神,來自於神」。
第五章一直讀到結尾,讀者也許覺得神既然明說,發生婚外情是錯事會有報應,那也就這樣;可是人行某事的背後,總有許多或大或小的原因,使得人難免行差踏錯。
就有人覺得,與拔示巴犯淫亂的大衛,那一刻因為被拔示巴的美深深吸引,無法自拔,他終究「勇於追愛」。然而我們的主心意是明白的,既講明沒有模糊空間的事,就是沒有模糊空間-
婚外犯姦淫的人,正是拒絕了智慧,「愚昧過甚」(23節)的人。
【今日思考】
既然人是有理性的力量拒絕不當的誘惑,那麼是不是也能靠著神所賜的智慧,再次點燃與配偶間的浪漫愛火呢(如本章18、19節)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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