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
創世記第四章
一開始我們先來聆聽一首古典音樂曲目,先不說是哪位作曲家和曲名。聽完,我們一起來分享你的感受。是的,我們就從這哀傷的情緒中開始今天的創世記第四章(笑)。
音樂真的是很迷人的東西。在場的三位都會樂器,然而音樂最迷人的不是演奏出旋律、節奏、和聲而已,最吸引人的是樂手如何詮釋。真是奇妙,樂手將自己的靈魂灌注到每一個音符、休止符等等,時而緩慢,時而激昂;明明音樂是用耳朵聽的,但奇怪的是,不同的音樂類型會影響我們呼吸到的空氣品質。
例如說,我們剛剛聽的蕭邦E小調前奏曲,那股從旋律瀰漫出的悲傷,讓聽到的人彷彿呼吸著冰冷的空氣,使我們沉默;如果聽到的是這首爵士經典曲目「Wave」,突然之間空氣中帶著一點溫暖的濕氣,而且還帶著鹹味,啊,好像到了海邊。
不知道...為什麼你會喜歡音樂?無論如何,創造我們的神也同樣創造了音樂,並且不管是不是基督徒,都可以一同享受這極美好的恩典。又或者,音樂變成達到一個人自私的目的。今天我們讀創世記第四章,直到挪亞方舟的故事結束,就會頭皮一直發麻,人吃下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以後,一代接著一代,居然能夠自私到一個地步,使神要消滅全人類。不要忘記,基督徒不過是蒙恩的罪人,我們直到見天父以前,都要走過一段不知道會多久、但充滿衝突的人生旅程。
好,整理整理心情,我們看下去。
(四1-2)
第三章當男人、女人犯罪以後,神向始作俑者--蛇宣判:「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;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。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;你要傷他的腳跟。」這是一般稱為「原始福音」的一句話,意思是說,女人所生的一個兒子將會制伏蛇--就是魔鬼。是哪一位兒子呢?他將是我們能夠重回伊甸園的關鍵啊!
於是有一天,亞當和妻子同房,夏娃懷了孕,後來生了一個兒子。夏娃說:「耶和華使我得了一個男子。」哇!那股興奮之情不言可喻啊!沒想到神的應許來得那麼快,於是就將這名兒子取名叫「該隱」,就是「得到」之意。但日子漸漸過去,一點「戰勝魔鬼」的跡象也沒有,結果亞當和夏娃又生了一名兒子,這下他們已經搞不懂神的安排是什麼了...。難道那個「應許之子」不是該隱嗎?如果是該隱,那又為什麼神又給了我們一個兒子呢?
於是,他們將這名兒子取名「亞伯」,意思是「虛空」。可見他們的失望了。
這裡有一個詞:「同房」要解釋一下。在原文裡面,「同房」有「知道、認識」之意,也就是說這一節經文可以翻作:「那人知道了他妻子夏娃」。聽起來很奇怪喔,怎麼把夫婦的結合說成「知道」呢?喔,原來在聖經中的「知道」有三種層次--第一種知道,是「喔!那個人啊,我有聽過喔!」;第二種知道,是「喔!那個人啊,我有跟他接觸過喔!」。那麼第三種知道,又被稱為「真知道」,就是「那個人我知道他的個性、各種喜好;我了解他,了解他所有的喜怒哀樂」。
這樣你懂了嗎?在聖經中,夫妻間性行為的結合不是只有「身體配合」而已,而是「身心靈」,我的全部和對方的全部,完全的融合,深入的了解。這是怎麼回事呢?當夫妻兩個心靈十分契合的情況下,而有了性關係,想必這是一件蒙神祝福、幸福度滿點的事情吧!雖然我不知道這種感覺是什麼,但至少,這是一件值得等待、值得期待的事。
(四3-7節)
該隱和亞伯各自的工作不同,當他們獻祭給耶和華時,他們所拿出來的也就不同。獻祭代表著人向神獻上感恩,並且是與神會面、與神對話的時機。不過這時耶和華卻不看中「該隱和他的供物」,換句話說,上帝不接受該隱這個人和他的獻祭。
這裡可分兩方面來思考。第一個方面聖經中講的是「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」,讓我們知道耶和華不接納的有兩個:一個是該隱本身,一個是他獻上的。可是耶和華卻「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」。雖然經文並沒有說出原因,不過你想,是該隱所獻上的不對呢?還是該隱這個人有點問題呢?
第二個方面,我們應該能學到一個功課,無論我們今天獻上的是服事的時間,音樂的天賦,或是任何我們認為對教會有幫助的,重要的是我們獻上的態度,也就是我們這個人是否謙卑。你可以問問自己一個問題:我獻給神的是我的真心真意,還是一個沒有內在的美麗空殼呢?
(四8-9)
接著我們看到的是一場謀殺,該隱殺了兄弟亞伯,原因是出於忌妒。8節的前半句:「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;二人正在田間。」可以更準確的翻譯成:「該隱對他的兄弟亞伯說:『我們出去到田間吧。』」換句話說,該隱是刻意將亞伯引導到四下無人的田裡,以為不會有人看到,並且下手殺人的。
沒有人看到,可是呢,神看到了。
神問該隱:「你兄弟亞伯在哪裡?」並非真的找不到亞伯在哪裡,而是藉著這個問題,要引導該隱承認自己做錯了。讓我們想到什麼呢?第三章當人犯罪後,神明明看到他們做了什麼,卻還要問他們到底做了什麼。
如果將來我們有同樣的狀況,聖靈光照了我們的錯,嗯,我們真的要好好的鼓起勇氣認錯。其實也不用撐很久,認錯只需15秒的勇氣。
藉著聖經,我們知道謀殺的動機出於忌妒和恨。當我們自己產生了這種情緒,心裡非常希望某人從來不存在的時候,請先停下來好好禱告,求聖靈幫助我們對付這種心情。因為,即使你並沒有付諸任何行動,可是這種恨意會像刀子一樣割你的心;讓你痛苦,讓你不自由。
(四10-12)
再一次,我們必須好好認識神的原則...,或者說,神的慈愛。當我在上神學院的先知書課程的時候,當時的老師非常喜歡提出一點:神的救恩是「雙軸的救恩」。這是什麼意思呢?第一軸是願意順服神的人,神就對他「施恩昌隆」;第二軸,是悖逆神的人,神就對他「管教匡正」。
神愛世人,祂知道界線在哪裡。祂要人們回轉向祂,因為祂一切的豐富慈愛,都藉著耶穌基督賜給了我們。我們只要承認:是的,我以前不認識神,我有罪,我需要基督的寶血。就是這樣,當我們願意在心中讓出位置,真的讓主耶穌做王,生命就改變了。
講那麼多,到底和10-12節有什麼關係呢?上週講到神明明知道亞伯被哥哥該隱殺掉了,為什麼還刻意問該隱,亞伯在哪裡?喔,原來是給該隱一個認錯的機會。可是該隱急於脫罪,他說幹嘛問我?我又不是他的保鑣。他才不願意認罪。好吧,既然如此,神就要...懲罰他了嗎?
你看看,該隱本來是農夫,可是他殺了亞伯,亞伯的血流到地面,被土地吸收,神說土地吸滿了該隱的罪惡。所以,該隱從此以後,再怎麼努力耕種,土地再也不生長農作物了!既然不管種什麼都不收,那當然只能流浪了。
講到這裡,我來問一問你們,剛剛說到神的慈愛是雙軸的救恩,那麼,這時神給該隱的懲罰,真的只是懲罰嗎?(再給一次機會)
(四13-16)
如果你同意神其實是再給該隱一次機會,且希望他能藉由管教而真的痛定思痛,重回神的愛裡面,那麼,我們再看看13-14節該隱給神的回應(現中:我受不了這麼重的懲罰。你把我趕出這塊土地,叫我不再見你的面;我將成為無家可歸的流浪者,在地上到處流蕩,人家遇見我,都想殺我。)...你認為該隱是不是已經覺得自己錯了呢?
原來啊,我們發現到,該隱之所以難過是因為他覺得神給他的處罰太重了,並不是他很後悔自己做錯了。他又跟神說,祢的處罰太嚴厲了,我只好如祢所說的「流離飄盪」,而且,如果同族的看到我,一定要殺了我。他這樣求情,神就給他一個記號,不讓別人殺他,而且殺他會遭神的七倍報復。
又是有獎徵答時間了!讓我們暫時跳開進行中的故事。一,該隱說他怕別人看到他就殺他,可是從第四章開始我們只看到,亞當夏娃生下該隱和亞伯二人而已不是嗎?難道要殺他的就是爸爸和媽媽嗎?
二,剛剛我們的結論是真的有別人,那我就要問,為什麼這些人看到他要殺他呢?
再回到故事。13-15節讓我們學到一個功課,就是基督徒照著神的旨意生活,不是因為害怕神的管教,而是我們恨惡罪。將來或許你會有一個經驗,你做了一件事或是說了一些話以後,良心非常的不安,就好像背上有幾隻螞蟻爬來爬去,非常的不舒服。然後你想,這到底是怎麼回事?成為基督徒以前,我做這個說那個一點感覺也沒有,而且大家都這樣,很正常;為什麼我現在會怎麼不安?
原因是住在你裡面的聖靈。祂在提醒你。祂不喜歡你這樣,因為你沒管好你自己,因為聖靈是聖潔的神,因為祂恨惡罪,而且祂希望你也是。聖靈才是你成為神的兒女的記號,而不是你很努力的幫助別人、做好自己本分的事等等所謂的:「當個好人」,這就是天父在聖經中告訴我們的。也許你會覺得很奇怪,難道基督徒不用當好人、做善事嗎?並不是這麼說,不過「基督教」的確不是一種「勸人為善」的宗教。
如果你還是不太懂意思,請好好禱告。你可以親自問主耶穌。
16節是作者提到該隱離開了耶和華的面,去住在挪得了。這裡有趣喔,挪得是地名,可是這個詞在原文裡就是「流離飄盪」之意。神宣判該隱從此要流浪了,結果該隱就跑去住在一個地方,地名叫做「流浪」。
這...這是黑色幽默嗎?
(四17-22)
上週我們提過音樂的美好,是神賜給每一個人能夠享受的。尤其你看21節:「雅八的兄弟名叫猶八;他是一切彈琴吹簫之人的祖師。」像我們這些樂手,祖師爺居然是出於該隱這個罪惡家族的!不知道你覺得怎麼樣,記得我第一次看到這處聖經,心裡就不太舒服。你們呢?來分享看看。
在這幾節經文裡,除了我們看到該隱這個家族的發展,只到了第七代就結束(拿瑪),也看到人類文明的建立;以及在罪惡之下,男人第一次娶了2個妻子(19節-拉麥娶了兩個妻)。我想,從兩方面來看,第一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被打破,第二是神不停止的呼喚。
第一,第三章時我們討論過一夫一妻是神的心意。主耶穌在世上傳道的時期,有當時的宗教權威人士來問耶穌:「如果照著聖經的教導,夫妻之間如果處不來,可以離婚嗎?」主耶穌回答說:「天父起初造人是造一個男、一個女,還說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合為一體。」也就是說,夫妻不再是兩個人,而是一體。當我們身體出了問題,我們應該是想盡辦法去看醫生,去治好生病的地方。
主耶穌講到這裡,他的門徒就抱怨了:「如果結個婚這麼痛苦,不是說離就離,那乾脆不要結婚了。」
回到19節,拉麥娶了兩個妻子。剛剛我們說明了神設立婚姻的心意,第一件就是「一男一女」。因為神只從亞當身上取出一根肋骨造女人,而不是兩根或許多根。所以我們看到了什麼是「分別善惡」,人變得自私,以自己的喜歡為喜歡,不屑於上帝的祝福原則;娶兩個妻子對我最好,因為她們身上各有不同的優點,我都很喜歡啊!我不想聽上帝的,祂不懂的啦!
談戀愛真的是一件很傷腦筋的事。我喜歡可愛、有點少根筋的她,又同時喜歡穩重、肯付出的她,兩個女性都喜歡我,等我的回答,我該怎麼辦呢?或是,交往之後發現兩個人不適合,再硬撐下去也不可能結婚,想分手又覺得還不到時候吧。或者是結婚後發現丈夫的爸爸或媽媽管得很多,嘴上說生男生女都是寶,私底下卻找了很多秘方中藥,讓丈夫吃和自己吃,一定要生兒子。妻子受了委屈,才知道丈夫面對父母時大氣都不敢吭一聲,明明結婚前以為他是認真負責的好男人的。
唉!我相信許多難關在神那裡都有美意,結婚前的交往很重要。也許你不用太快決定誰是你一輩子的室友,但是放輕鬆,讓友情、愛情自自然然的發展,將主耶穌擺在第一位,讓主帶領你在感情中學習、成長。另一方面,要嚴肅的看待婚姻,所以你在交往中,好好觀察對方是不是真的為可能的對象?
回到經文,我們先看到23-24節。拉麥是個粗魯、自私,無法控制脾氣的男人,他對他的兩個妻子說:「壯年人傷我,我把他殺了;少年人損我,我把他害了。」換個翻譯版本是這樣的:「人傷了我﹐我把他殺了;少年人擊傷了我﹐我把他殺害。」這裡的「少年人傷害我」應該是指一個孩子可能不小心在拉麥身上碰了一個小傷口,結果拉麥居然為了報復,把小孩殺掉了。真是莫名其妙!不過呢,你想想看,在台灣都有人可以為了開車時被別的駕駛按喇叭,而下車找對方吵架還是打架......。像拉麥這樣的人,你還會陌生嗎?
24節拉麥說:「若殺該隱,遭報七倍,殺拉麥,必遭報七十七倍。」他的意思是什麼?他也殺了人,跟他的祖先該隱一樣;冤冤相報何時了?今天我殺你,明天你殺我,這是一個人吃人的世界!不行!我是殺了人沒錯,可是我也不會坐以待斃的。只要有人想找我報仇,我一定會反擊,給他好看!
哈哈,我太愛演了!重點在於該隱至少還有跟神求過情,而拉麥純粹是自己耍狠。神並沒有在拉麥身上立什麼記號,沒跟他講過話,沒告訴讀者拉麥有什麼下場。所以我們要問,神為什麼把這一段放在聖經裡?
我想試著提出的一點,是為什麼拉麥在沒有神諭的情形下,敢做出這樣的宣告?讓我們好好的反省一點,有時候當我們生了病,或是日常生活中出了一些狀況..可能是最近書讀不下去什麼的。然後教會就有人說,來吧,我們來宣告,神一定會醫治我的病,神一定會讓我書讀得下去。大聲地宣告,越大聲越顯出你的信心,喔!哈利路亞!祢是為我們在前頭爭戰的神,祢是爭戰得勝、勝了還要再勝的神!主啊~~
現在,你們讀了拉麥的故事,問問自己一個問題:剛剛我所舉的例子,就是「我們來大聲宣告」的這個,跟拉麥的宣告本質有什麼不一樣呢?我們在教會的所謂「信心宣告」究竟是出於神的話,還是出於我們的私心呢?所以,我們必須要說,真正的安全感,是來自於倚靠神,而不是耍狠。
我們再回到拉麥的三個兒子:雅八、猶八和土八該隱身上。這三個兒子很不簡單,雅八是住帳棚、牧養牲畜之人的祖師,猶八是一切彈琴吹簫之人的祖師,土八該隱是打造各樣銅鐵利器的(或譯:是銅匠鐵匠的祖師)。很值得思考的是,在四章最後的經文裡,我們看到不同於有明顯犯罪基因的該隱家族以外,ㄧ個塞特家族出現了。塞特家族是求告神的,以現在的講法,他們是屬靈的。該隱家族代表著人類智慧至上。塞特家族是因為知道自己渺小,而願意尋求主面。
也許會有人會說,無論什麼才華,只要不為神所用,都會走到滅亡;可是,通常這些特別有才華的人,如果沒經過破碎、重建的過程,他們可能只會覺得耶穌、上帝只是一種天真的娛樂。你說音樂好了,音樂有一種強烈的力量可以直達人心。例如我們常說會樂器的男生,在異性眼中能加很多分數,尤其在1980-1990間的80年代,搖滾樂通常附帶著「性、毒品、反社會」這些價值,甚至唱片公司還會強調「性」這一塊,為了讓年輕人羨慕,買CD,或買票聽演唱會。彷彿某某人是搖滾樂手,那他感情不專一是一種工作,而不是一種個性的問題。
不過呢,我很喜歡搖滾樂,可以聽不同的搖滾專輯,一直聽然後什麼都不做,尤其很喜歡聽80年代的搖滾樂。我不覺得那是魔鬼的音樂或什麼的,儘管常常這些搖滾歌曲的歌詞很色情、暴力,充滿毒品,但我相信這些樂手是真的用生命在創作音樂的。他們不斷的嘗試各種聽覺上的可能性,即使外表被包裝成一副玩世不恭的樣子,可是實際上,在音樂上面他們是兢兢業業的。
他們的生命經歷就多采多姿了,但我想這是必經之路。有些人就是要經歷過許多的跌跌撞撞,才有機會來到神的面前。所以,當我一這樣想,我就覺得神真是奇妙。相信這三名不同領域的祖師,並不知道這是神所賜給他們的禮物;但直到我們人啊--將生命中最重要的放在愛上面,無論可能會吃多少苦--才有可能謙卑下來。就是這樣,無論人類的文明怎麼發展,神的呼喚聲不停息,在各個角落吸引罪人悔改。(好吧,我們就來聽一首80年代的經典搖滾名曲open arms)
(四25-26)
第四章一開始,創世記的作者帶我們看見一樁因為嫉妒所產生的謀殺案。然後當時的兇手該隱沒有認錯的心,就此離開「耶和華的面」,在16節。耶和華的面,耶和華的顯現,耶和華的看顧。也就是該隱離開了耶和華的看顧,耶和華神不理他了。再來創世記的作者記錄了該隱家族的族譜,最後是停留在拉麥這個惡人的對話上面。他說,誰讓他不開心,他就要跟誰打架!
人變得越來越壞,讓我們這些現代的讀者越讀下去越緊張,就覺得好像有一層厚厚的烏雲罩在頭上,覺得什麼希望都沒了!突然之間,有一個人叫做以挪士,因為他的一聲呼喚:「喔!主啊!」,讓黑壓壓的天空開了一個小孔,使耀眼的陽光透了出來。
講到這邊,我們岔題一下。你信的是基督教、基督教信的是耶穌基督(基督就是彌賽亞的意思)(暫不解釋彌賽亞之意),基督為我們的罪死又為我們活,然後祂活生生的升上天去。
嗯,以上我講的這些,你們應該都知道吧?就算背不起來,至少聽起來也很耳熟吧?主耶穌還活著,祂是一個活生生的人,現在祂住在天上,你相信嗎?我們不要問你相不相信好了,我問你們,主耶穌有沒有親自告訴你:「我還活著!所以你有什麼事都可以直接跟我說。」我之所以會這樣問,是因為我聽過。前年10月份我聽到一個故事,有一名英國牧師在對一群大學生傳講信息時,說到路加福音最後一章主耶穌升天的經文。講道結束後,
所以,你相不相信主耶穌還活著?先不要跟我講你的答案!5秒鐘想一想!(過五秒鐘)現在,我們一起來禱告。先閉上眼睛。
(主耶穌,我的主啊,對我而言你是真實的神,可是俊豪和宣彣是不是真的知道呢?)
我們繼續吧!
亞當和夏娃生下的、代替亞伯的「信心之子」塞特,他生了一個兒子名叫以挪士--意思是「人」。
聖經中,在為孩子取名字時,會將對著孩子的期望,或是這孩子出生時發生了什麼事件。身為「人」,是我們最寶貴的身分,因為上帝造我們為人,而非天使,也不是別的動物。在我們讀創世記第一章時提到,神造人在世上可說有三個「功能」:像神做王、做神僕人、與神同行。雖然我們直到新約聖經,才在耶穌基督的身上看到「完整的人」的形象..;可是,這些事情都告訴了我們---
身為人,是我們最大的榮耀,最寶貴的身分。
所以,如果我們真的了解到「人的美好」,我們對於26節的「那時候,人才求告耶和華的名。」就不會感到意外了。能夠和上帝說說話,不就是最美、最幸福的事嗎?
嗯,這邊我要分享一件事情。信主第一年我就很希望可以帶領人受洗、相信耶穌,第二年一開始,也許下了這個心願。原因是我很想體會那種喜悅的感覺,再來就是我禱告神說:「主啊,祢真的要我在教會服事嗎?可是我連領人信主都沒有過耶!」然後奇妙的事發生了,今年首先是欣妤,再來是你們兩位受洗了。說真的,雖然你們是青少年,算是我的「服務範圍」,可是我從來沒跟你們三位傳過福音。好吧,先不說你們兩位,就說欣妤,她也不過來教會跟我學了一、兩個月的吉他,就突然說要受洗,但我沒有跟她說過耶穌基督的事。不要說我沒傳過福音給你們,就連教會裡面的大大小小,有誰找你坐下來談信仰的嗎?也沒有吧!
我覺得好奇怪啊,你們願意信。我只好禱告了,我問:「主啊,這是怎麼回事呢?」突然之間我明白了,原來你們願意接受耶穌基督是主,有各種各樣的因素--神不惜動用全宇宙的力量,就只是為了讓你們心裡相信、口裡承認,願意回轉成為神的孩子。哈哈,你們真的是天父心中的寶貝啊!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