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
創世記和啟示錄據說是聖經中,最經常被人們討論的兩卷書。真的有一位神嗎?真的是祂創造了世界、創造了我們嗎?假設真有一位神,為什麼我看不見他?世界末日到底是什麼時候?耶穌什麼時候要再來?他會從哪裡來?......諸多問題,各種對於聖經的真實性的挑戰不斷,無論是宗教、科學、哲學等等都在解釋人的一切行為和這個世界。我們當然可以翻開聖經,然後回答一個一個折磨人的問題;可是當你為所有人提供了答案,又會遇到一個非常刁難的難題...
你相信的到底是聖經,還是神?
這個問題真的很有趣,也很傷腦筋。的確,若不是聖經的啟示,我們不知道有一位神、人有罪、耶穌為人而死等等;所以,究竟我們信的是這本聖經,還是真的信有一位上帝?
其實,所有的難題,關鍵都在於信心。我信真有一位神,我信聖經是聖靈所啟示、再由神自己揀選的僕人寫下。馬可福音裡面記載了一個故事,有一位憂心忡忡的父親帶著自己那被啞巴鬼附身的兒子,來找主耶穌趕鬼。沒想到主耶穌剛好爬上了一座山禱告去了,山下只有幾位門徒,他想說耶穌的門徒應該也有神力吧,就拜託這些門徒趕鬼,因為他的兒子自從被鬼附身以來,都會莫名其妙自己去撞牆或摔在地上。而且他兒子身體的狀況也很糟,時時口吐白沫,或是自己出力到爆青筋,結果現在兒子的手不知道得了什麼病,變得只有皮包骨非常可怕。
這些門徒平時看主耶穌趕鬼,都是用罵的把鬼罵跑,他們不久前也有自己趕鬼過,於是紛紛對著這名被鬼附的兒子叫罵。沒想到,這次完全不靈了!不知道折騰了多久,主耶穌終於下山來了。主耶穌知道了這個情況後,就叫眾人把這名兒子帶過來。這兒子一看到耶穌,鬼就讓他再一次發病,重重的把自己摔到地上。好可怕啊!連耶穌都不怕啊!
主耶穌一看這樣,就平淡的問那名父親,這孩子這樣多久了啊?那父親說,他從小就這樣,又說,主耶穌啊,如果你有辦法,憐憫我們吧...。主耶穌反問他:「如果我有辦法?你什麼意思?我告訴你,你若能信,在信的人,凡事都能。」
接下來發生了什麼事呢?來,我們來「角色扮演」一下,演看看這個劇情。
關鍵在於信心。不知道以後你會不會遇到這種,喜歡跟你辯論宗教的朋友,可是無論你對聖經有多熟,都要切記對方沒有你的信心。所以有時候你講得多頭頭是道,對方就是聽不進去。信心是沒辦法解釋的,也無法量化,只有「有」和「沒有」,就像我們剛剛演的那名父親,他崩潰的說他信但信不足,實際上就是在說:我沒有信心!
我們自己不要忘記,踏上這個與神同行的信心之旅以前,自己也是沒信心的。是什麼時候開始相信真的有一位上帝的呢?絕對不是某個基督徒一直滔滔不絕的講很多我都聽不懂的話,我就有信心了。把位置讓開,讓聖靈動工吧。
今天我們讀創世記第三章,這章講到一個嚴肅的課題:犯罪以及魔鬼。先將經文念過一遍並禱告。
問題都出在這裡:人犯罪了。犯了什麼罪呢?是偷東西、是毀謗,還是什麼呢?就在第三章要講個明白。大概能這樣分段:1-6節蛇的引誘、6-7節男人女人吃下了果實、8-19節是人犯罪之後神的審判、20節亞當為女人取名、21節神為人做衣服。22-24節是人被趕出伊甸園。
1-6節,蛇的引誘。什麼意思呢?就是引誘女人去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實。這個,不知道當你看到1節:「耶和華神所造的,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。」能夠同意嗎?原來蛇陰險狡詐,一肚子壞水,專門挖洞給別人跳,而且...蛇還會說話!先別討論蛇為什麼會講話的問題,我先來問問大家,你覺得蛇很壞嗎?下一個問題,六日的創造神說萬物都是好的,為什麼這裡說蛇很狡猾,蛇不好呢?這樣神不就自打嘴巴嗎?
上課到今天已經是第三堂了,你會發現每次我們都要問好多問題。既然聖經都是神的啟示,那我們就全盤接受就好了,要多問什麼問題,不就是承認自己不相信聖經嗎?你覺得呢?其實,如果你真相信主耶穌還活著,你就會想知道,當他說出一句話來,那背後的意義是什麼?
不知道你是怎麼解讀朋友、家人所說的話?你通常都能聽出他們話語背後的意義嗎?當你的男朋友或女朋友突然告訴你:「對不起,最近事情很多,在找新工作、教會的事奉也比較多,你可以暫時給我一點獨處、可以好好想想的時間嗎?」你的解讀是什麼呢?
當你的朋友今天突然想陪你多走一段路,然後他開始講爸爸媽媽怎麼樣怎麼樣、兄弟姊妹怎麼樣怎麼樣、同學還是老師怎麼樣怎麼樣,最近社團又要忙...他的意思到底是什麼呢?
是的,往往我們所聽到的,並非只是字面上的意思,常常我們都要花點心思去探究對方話語背後的真正意思。所以當我們讀聖經時,多問問題,不見得就是「不信」,而是請聖靈幫助,讓我們知道神話語背後的意思。
1節說到的「狡猾」在原文裡也許帶著雙關的意思:一是「身體光溜溜」的,也許從這個字根衍伸出「精明」、「靈巧」的雙關語。但是蛇本身並不會和人辯論,也不會說謊引誘女人吃果子,而是附在蛇身上的靈---就是魔鬼。是的,魔鬼出場了,在創世記的第三章,而且在伊甸園裡面。
我們接著看下去,蛇準備好要引誘女人吃果子,首先就是找話題抬槓。牠說:「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?」(上帝真的禁止你們吃園子裏任何果樹的果子嗎?)
有些人說,要跟女性搭訕,不是一上來就嘴很甜一直稱讚「妳好可愛,妳好漂亮」,這樣你只能得到「謝謝」或「謝謝你,你真是好人」這種回應。要搭訕,就要挑剔對方:「哇!妳的頭髮這樣整理超好看的耶!」然後看一眼女生的腳踝,就微笑不再多說。為什麼呢?
回到聖經。來,我們來找找看,蛇是怎麼吸引女人跟牠對話的。牠將「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,你不可吃」說成了「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」,這樣一來,女人非「糾正」蛇不可了!
現在我們一起來找找看,在2-3節女人的回應裡面,是不是有「不太正確」的地方呢?這給你什麼感覺呢?
4-5節蛇又說了一些什麼,使得女人終於去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。我們再好好的看一看這兩節,然後問一個問題:到底成功說動女人的關鍵是什麼呢?
這裡我們來學一個觀念:我們本來就像神,因為神自己說,祂按著自己的形象造人。我們不用做什麼人為的美化,不用跟魔鬼做交換,因為我們當然不是神,但本來就像。從這段經文中,我們才知道人們罪的起源,並非是離開神---那是犯罪以後的事---問題是出在,人想要自己當神。
能夠分別善惡(good and evil)是多麼具有吸引力呢!萬事萬物都因為一個人的同意變成好或變成壞,整個世界都只跟著一個人轉動,這種權力非常大,所帶來的快感也是非常大。所有目光的焦點都在「我」的身上---這不就是當我們一打開電視,媒體所傳達給我們的觀念嗎?
高舉真神的羔羊,高舉那為我們贖罪的十字架,而謙卑我們自己,這是多麼不「與時俱進」的想法呢?
1-5節我們還可以討論一個問題:蛇,究竟是誰?這裡並沒有記錄。當然我們會說是魔鬼,不過我們需要一直看到啟示錄,才會知道這條蛇代表著魔鬼。所以要再一次鼓勵你們,讀聖經要一卷一卷讀下去,才知道神完整的啟示。如果照我們這樣一週一章的進度讀下去,可能須五年到十年才能把聖經讀完一遍。還是要鼓勵你們最好一年讀完第一遍,不管看不看得懂;我相信當你看完第一遍以後,你面對信仰會大大的不一樣!
這裡我們下一個結論:魔鬼會跟人交換「人想要、但魔鬼自己沒有」的東西。當然我們看到6節,男人女人都吃了果子,犯罪了;但也不要忽略這出自魔鬼的引誘。牠簡簡單單說一句:「吃了你就像神。」使得人類進入罪的泥沼,然後人根本沒什麼本質上的改變。
我們就不逐節看下去了,這樣很花時間。看到8節,人逃避神,離開神了。所以我說離開神是犯罪之後的結果,並非犯罪的原因。9-13節是神發現男人女人吃下果子,然後問他們原因,並且等待他們可以認錯。可是他們沒有,他們急著脫罪。真的有很多人讀到這邊會很扼腕,對著聖經喊:趕快認罪啊!你們一認罪就沒事了啊!
可是他們沒有。當我們做錯事的時候,我們會急於找藉口脫罪,而不是認錯,你同意這一點嗎?明明知道認錯只需要15秒的勇氣,就沒事了,但我們寧願花更大的力氣去脫罪。
14-19節是神的審判。做錯事就會被管教,這很正常,沒什麼好說的...是嗎?有時我們傳福音的時候,都只說神是多麼愛你愛我,只要你願意相信,耶穌會擔當你所有的痛苦、所有的重擔...不過,往往會忽略到神的公義。我們必須要平衡認識神的愛。沒有錯,神安慰我們難過的心,神解決我們的難題,神怎麼樣好怎麼樣好,可是人必須先承認自己犯罪,先悔改,屬天的祝福才能真正臨到。
若沒有經過這樣的過程,我們所認識到神的愛,就好像21節一樣,神為亞當和夏娃做了皮衣,比用無花果樹的葉子做的衣服好太多了。然後呢?神想的比我們想的都好太多...然後呢?人還是被趕出伊甸園了,必須終身勞苦,必須競爭為了活下去。你該怎麼回到神的心意,回到祂本來要賜給人們的喜樂之地?你說呢?
今天第三章停在這裡,實際上有好多經文沒有細細去講。但藉這個機會我想要分享一個故事。2012年我剛走進這家教會,因為有彈吉他的才華,很快的被安排進敬拜團搭配服事。可是當我一發現這些詩歌彈起吉他來很簡單,我根本不用練超過10分鐘;問題是每週六來練團都要等好久,不知道為什麼,李老師總是不會準時。這讓我覺得很浪費時間,畢竟我不是他的學生幹嘛聽他的?而且我在公開的場合表演過許多場,經驗算是有一點,李老師都要求學生好像機器人一樣,一點都不活潑很奇怪。所以我就公開跟牧師和李老師說這回事。結果李老師很生氣,就跟師母說邱弟兄很驕傲,他以為敬拜那麼簡單嗎什麼什麼,一個基督徒一點都不謙卑,總之罵得很嚴重。後來師母跟我說了,教會中又有一些喜歡嚼舌根的長輩一直告訴我李老師又說我什麼、誰誰誰又說我什麼。
我很難過,因為我自己知道我太驕傲了,又太心直口快。整整有兩三天我都悶悶不樂,甚至師母問我是不是要去跟李老師解釋或是道歉。可是,另一方面,我真的不想浪費一整個下午空等,就為了傍晚練那我10分鐘就夠了的歌。所以,我的心裡十分的交戰......怎麼辦呢?我只好禱告。
記得那是週六的晚上,青年團契後回到家,我坐在書桌前......真的沒騙你,那是流著淚認罪禱告。已經語無倫次了,一下子我亂罵一通,一下子我又深深自責;一下子我求神給我勇氣去跟李老師道歉,一下子我又氣李老師憑什麼。尤其我被說:我不像基督徒。不知道這樣搞了多久啦,總之我開始告訴神:我很脆弱,我超遜,主啊,我亟需要祢的愛,求祢現在緊緊的抱著我。
這些都是真實的事,一點都沒誇張。我就伸手往兩旁打開,而且手伸長到不能再長。為什麼呢?因為那個時候我感到神的愛好大好大,我的手再怎麼張開都抱不住,可是我很需要,所以一瞬間真的很羨慕魯夫有橡皮身體,手可以拉得很長。
那時的動作一定很蠢,因為我很急,深怕抱不住神的愛。突然之間,一句話從心裡跳出來,它說:「你不用這麼累,因為你不是住在外面,你是住在愛裡面。」那一瞬間我獲得了釋放:我真的是自由的,我用不著做什麼好行為去交換神對我的愛。這個理念也一直支撐著我,每當有人責備我是個差勁的基督徒時,因為這句話,我知道神無條件的愛我。
後來,我還創作了一首歌曲:自由之歌。除了記錄那個晚上神特別跟我說話,也是要鼓勵自己,這個美好的世界這麼寬廣,我用不著將自己限制在一個小圈圈,我可以乘著聖靈的翅膀自由的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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