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數記35章就有記著神吩咐摩西向全以色列人傳達命令,各支派要在分配到的土地、城邑之中,奉獻出一些有郊外可蓄牧的城市給利未人居住。本章則是利未人的眾族長在各支派都分配好屬地之後,來向祭司以利亞撒和約書亞取該得的一份。
利未支派並沒有擁有權,但有使用權,因為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,他們只要專心事奉、信靠神,神必會世世代代供應他們的需要。利未人需要放棄屬世的野心。
另一方面利未人所得到的資源,是從其他支派的「奉獻」來的。神透過他們滿足利未人的需要,是因為神揀選了利未人代替我們事奉祂,當我們奉獻,其實是代表著我也願意全心事奉神,因為神是我的最愛。
藉由自己的金錢的奉獻幫補弟兄,在新約也有這樣的例子。例如羅馬書中,保羅就提到他帶著外邦教會的財物奉獻,要回到耶路撒冷幫補那裡的信徒。
奉獻不是為了有個好名聲,這我們都知道,而是因為同是基督的肢體所以樂意幫助。我們是一家人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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